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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 269 更新时间: 2024-06-21 08:47:45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2年度立项的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含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中高本课程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和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
2.2021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和第二批中高本课程体系衔接研究课题。
二、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须在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任务基础上,取得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标志性成果,课题研究的主持人须为其中1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具体如下。
1.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重点课题应在全国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一般课题应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2.专项课题。应在省级公开出版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其中,中高本课程体系研究专项课题还应产出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教改方案等成果;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还应产出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符合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的专业课程标准、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新形态教材建设成果、模块化教学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成果,以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制机制创新实践路径、效果评价等理论研究与制度、政策成果等。
3.可视同标志性成果的情形。
(1)以下情形每项可视同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正式出版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教育部验收通过,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2)以下情形每项可视同发表省级CN期刊论文1篇:正式出版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省级验收通过,或在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上述标志性成果均须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无关或相关度低的不予认定为课题结题成果。课题主持人须为标志性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人;主持人可为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的完成人。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须有独立成果。
4.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结题:
(1)文章未发表仅提供录用通知。
(2)论文中未注明:2022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
(3)未提供课题研究过程性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含标志性成果)的生成日期不在课题立项后的研究期内。
(4)期刊为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报纸等。
(5)其他不予结题的情形。
5.2021年度立项的延期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关于组织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和2020年度立项延期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结题材料
1.课题研究主件,包括《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填报表》《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详见附件。
2.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发表的刊物应为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查询的正规纸质期刊,须将期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以及封底进行复印提交。其他材料作为结题成果的:教学成果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成果申报书复印件;教材应提供纳入规划教材的红头文件以及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封底;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应提供验收通过红头文件、平台应用截图、资源链接;优秀论文评选获奖应提供获奖文件以及论文全文;被采用并印发的研究成果应提交完整的的教改方案或研究报告,以及正式印发的红头文件。
3.课题研究的其他过程性材料。
4.以上材料需与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以及中期检查表等成果主件一同用A4纸打印汇编装订成册;同时《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还须单独提交一份。
四、其他事项
1.各课题组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课题研究成果需由课题组自行聘请专家进行鉴定。课题鉴定专家组需至少由三名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同行专家等组成,鉴定报告需在相应栏目加盖课题所在单位公章。
2.以学校为单位负责汇总结题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结题汇编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寄送中心终审(原件请自留,寄送材料不再退还),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gu_kyc@163.com,邮件命名为:“2024年省职教课题结题+项目编号+姓名”。
3.2022年度立项的课题因故需要延期的,须向我中心提交《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经同意后方可延至2025年结题。延期内课题主持人不能再申报中心课题。
4.因特殊原因,课题无法结题或已经终止研究的,须向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报告,提交时间应在本次结题期限内,否则按无故撤项终止研究处理,课题核心成员(排名前3)自立项之日起5年内将不能再申报中心课题,并适当扣减所在学校次年的课题申报限额。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点击打开链接
           2.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点击打开链接
           3.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课题《XXX》成果摘要点击打开链接
           4.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5.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点击打开链接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