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下)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4年以后立项的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未达到项目执行年限,但已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2.项目清理。对于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3.项目延期。项目到达执行年限,若未能按期结题,需按要求填报《延期结项申请表》,延期年限不超过一年。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本次结题具体流程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校内外专家鉴定——科研处审核——学校审批。
2.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以立项申报时提交的盖章扫描件为准)、《结项审批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论文、报告、专利、技术服务合同等)一式两份,论文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一式一份,以上纸质材料需盖学院/部门章。
3.电子材料:《项目申报书》PDF版(以立项申报时提交的盖章扫描件为准)、《结项审批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Word版、论文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等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gu_kyc@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2026年(下)校级课题结题+项目编号+姓名”。
4.2025年以后立项课题,本次结题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需提供论文收录于数据库(知网、维普或万方)的网页截图(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5.项目到达执行年限,若未能按期结题,需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三楼科研处,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6.因各项目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7.以上结题材料均需各院、部统一审核、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学校科研管理文件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次结题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校内联系人:吴雨桐 0595-87354477。
附件:1.2026年(下)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2026年(下)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2026年(下)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4.2026年现有校级科学研究有关项目汇总表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