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福建省关于科研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与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校应用型科研平台体系构建,提升服务泉州海丝名城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通知》安排,经各二级单位自主申报、科研处资格初审、校外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现将2026年校级创新平台建设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本次共受理8个申报项目,经严格评审,确定“AI影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4个项目为校级立项建设项目,“文旅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4个项目为校级培育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一)立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26年6月—2029年6月),学校给予重点经费支持。各依托单位须对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标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在研究攻关、团队建设、社会服务、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在培育期内实现省级平台认定。
(二)校级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2026年6月—2028年6月),学校给予基础经费支持。各依托单位应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夯实建设基础,强化成果积累。培育期内建设成效显著、达到建设标准的,可申请升级为立项建设项目。
三、管理考核要求
(一)实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期满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科研处将依据申报书建设目标,对平台科研产出、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等开展年度考核。
(二)自立项之日起,实行年度常态化报送机制,各平台须于立项后一个月内提交《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创新平台运行经费预算表》;每年均需在六月底前,按期提交当年度《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创新平台年度运行报告》及经费决算说明;建设期满前3个月提交《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创新平台总结验收报告》。无故拖延、经费使用不规范或建设指标完成率低于60%的,将暂停拨款、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平台资格。
(三)对建设成效突出、成果显著的平台,学校在后续经费投入、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及省级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材料报送
各依托单位须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校级创新平台设立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校级创新平台设立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至科研处邮箱:hgu_kyc@163.com。
校内联系人:温烨兮,联系电话:0595-87354477。
附件:2026年校级创新平台立项建设项目及培育项目名单点击打开链接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