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关于转发《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科协智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科协智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 66 更新时间: 2024-10-16 09:04:57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科协智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一、申报内容
(一)学术交流活动: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已开展的活动;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完成的活动。
(二)院士专家咨询论证:2024年开展的活动。
(三)课题研究:2024年开展的研究。
(四)标准研制:2024年正式发布的标准。
二、申报对象
县(市、区)科协、高校科协,可申报:学术交流活动、院士专家咨询论证、课题研究。
优先支持联合全国学会、省级学会、高校院所等共同举办的活动,泉台科技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具有品牌特色优势的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资助(补助)数量及金额
(一)学术交流活动
按照学术交流规模、规格、会期等,分为四个档次资助。
第一档:资助2~3个,每个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第二档:资助2~3个,每个资助不超过8万元;
第三档:资助3~5个,每个资助不超过5万元;
第四档:资助3~5个,每个资助不超过3万元。
每个活动资助总额不超过该活动预算总额的70%;全年资助数量不超过15个、金额共计不超过80万元。
(二)院士专家咨询论证
补助数量:不限。
补助金额:提交院士、市第一层次(或省A类)人才领衔签名的决策咨询成果报告的,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报告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纳入市委市政府批办事项的,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获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三)课题研究
补助数量:不限。
补助金额:研究成果获县级党委政府、市直党政部门采纳的,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获市委市政府采纳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四)标准研制
补助数量:不限。
补助金额:市级学会独立研制的标准,或者泉台科技社团联合研制的共通共融标准,以学会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予以正式发布后,给予每件3万元经费补助;市级学会参与研制的标准,联合发布后,给予每件1万元经费补助。
四、申报时间
申报学术交流活动的,应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行政楼三楼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邮箱:hgu_kyc@163.com,邮件命名为:“2024年‘科协智库’建设申报材料+部门+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院士专家咨询论证、课题研究、标准研制随时接受申报。
五、申报办法
(一)学术交流活动
已开展的活动,应提交《泉州市“科协智库”项目申报书》、工作总结、影像资料、过程性资料,以及相应的活动成果。
准备开展的活动,应提交《泉州市“科协智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新闻稿件,一个月内提交活动成果。
(二)其他活动
应提交《泉州市“科协智库”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本通知下发后立项的标准研制应及时报备,发布后申报。
市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确定资助(补助)对象及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获资助(补助)的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进度安排抓紧组织实施,开展活动应统一使用“科协智库”标识,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二)项目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活动成果。
(三)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符合泉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市科协将跟踪督促检查。
校内联系人:林小云,电话:0595-87354477。


附件:1.泉州市“科协智库”项目申报书点击打开链接
           2.泉州市“科协智库”标识点击打开链接
           3.关于开展2024年“科协智库”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打开链接
           4.泉州市科协关于开展科协智库建设实施方案点击打开链接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