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征集入库的通知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征集入库的通知

作者: 浏览次数: 320 更新时间: 2023-06-07 22:12:35

校内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泉州市科协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征集入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泉州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入库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以相应的科技工作为职业,愿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实际从事系统性科学和技术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活动的人员。
(三)退休前主要以科技工作为职业的科技工作者退休人员,纳入入库范围。
首批入库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泉籍院士,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在外泉籍专家、海外专家;与泉州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合作(或曾合作)的院士专家。
(二)泉州市科协委员。
(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中的自然科学类人才;泉州市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中的自然科学类人才。
(四)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含财务专家)。
二、入库流程
征集入库工作采取“线上申报、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附件1)或登录“泉州市科协信息网”(www.qzkx.org.cn),进行账号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提交入库申请。
(二)初审。各县(市、区)科协及泉州开发区党群部,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对新入库科技工作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复核。市科协相关业务科室对初审通过的科技工作者信息进行复核。
(四)入库。通过复核后,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纳入泉州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
网上入库流程:注册/登录→完善资料(上传必要附件)→县区初审(不通过则短信提醒)→市科协复审(不通过则退回初审)→入库(短信提醒)。(全程将采取有效监控措施保障采集信息严格保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轮征集入库工作,派专人组织实施,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力争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全部入库;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科技工作者信息数据采集准确、全面、真实、有效。
(二)申请入库人员要根据科技工作者信息库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三)今后科技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受理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定期进行集中审核准予入库。
(四)各相关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保障科技工作者信息安全,严禁私自复制、泄露信息库中的信息和资料。
联系人:刘秋霞、郑吉利,联系电话:22217057,联系邮箱:kjzxzx@163.com,联系地址: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137室。

附件:1. 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录入二维码

2.填表说明

身份类型:中国国籍填写身份证号码、外国国籍填写护照号码。

国籍:表中默认为中国国籍,若为外国国籍请根据实际填写。

所在区域:应填写所在常住地。

专业领域:根据实际,填入所学专业或所从事的工作领域。

研究方向:应填写个人所从事学科中的具体研究方向、研究内容。

从事行业:主要根据自身所在行业,可按照2022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填写。

所属学会、协会等组织及职务:填写自己加入的县级以上科技社团职务。

是否同时申报科技专家库:满足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条件的,可勾选此项同时申报进入科技专家库。

点击打开链接: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征集入库的通知